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35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本公
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768,692,6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款。
】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4 年 7 月 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7月1日至登
记日:2024年7月8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
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B 座 19 层
六、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