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4-037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和“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26
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6.4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
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04,76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3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8,670,241.3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935,692.69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06月27日对公司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14号《成都普眼科医院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
项目
合计 1,141,526,092.69 1,098,935,692.69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和“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
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预计待支付 利息收入及
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 金额 现金管理收
金=A-B-C+D
(A) (B) (C) 益(D)
长春普瑞眼
科医院新建 7,420.45 6,994.20 61.03 95.71 460.93
项目
哈尔滨普瑞
眼科医院改 3,041.33 2,852.59 43.22 29.96 175.48
建项目
合计 10,461.78 9,846.79 104.25 125.67 636.41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2)“预计待支付金额”主要指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以及质保金,
后续公司将根据合同安排继续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完成尾款及质保金的
支付,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存在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
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
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长春普
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待募投项目结算完毕后,
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与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
目”和“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6.41万元(截至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待募投项目结算完毕后,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
完成后,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6.41
万元(截至2024年6月26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哈尔滨普瑞眼科
医院改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