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4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巨万里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先生、
董事兼副总经理陈从禹先生、财务总监侯光莉女士、董事会秘书杨芹芹女士发出
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
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
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张超先生、陈从禹
先生、侯光莉女士、杨芹芹女士自愿承诺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皓海越信”)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
和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皓海越信间接持有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
如下:
一、持股情况
直接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
姓名 职务 股比例 持股来源
数量(股) 量(股) 比例(%)
(%)
IPO、股权
张超 董事兼总经理 4,989,713 6.24 217,647 0.27
激励获得
IPO、股权
陈从禹 董事兼副总经理 169,570 0.21 44,118 0.06
激励获得
股权激励
侯光莉 财务总监 17,678 0.02 - -
获得
直接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
姓名 职务 股比例 持股来源
数量(股) 量(股) 比例(%)
(%)
股权激励
杨芹芹 董事会秘书 15,151 0.02 - -
获得
二、承诺主要内容
(一)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超先生、陈从禹先生承诺如下: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
本市场的稳定,本人自愿承诺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和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皓海越信间接持有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皓海越信间接持有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
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侯光莉女士、董事会秘书杨芹芹女士承诺如下: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
本市场的稳定,本人自愿承诺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和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皓海越信间接持有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皓海越信间接持有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
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
董事会将及时、主动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