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一机”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进行的核查工作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
查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查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
会和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决议等文件,对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0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70,571 股。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以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503,78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2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949,999,998.04 元(以下简称“2016 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
华验字【2016】00123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2016 年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 1,390,355,891.41 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
三、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延期项目基本情况
“4×4 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150,000,000 元,其中使用
募集资金 77,000,000 元,自筹资金 73,000,000 元,截至目前,该项目未启动。本
次公司拟将“4×4 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 2024 年 6 月延期至 2025 年
(二)延期原因及后续安排
项目立项至今,受宏观经济及环境影响,特种车辆市场持续低迷,4×4 战术
车产品市场一直未扩容,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已足够满足生产任务需求。为保障股
东权益,公司本着审慎投资原则,未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市场研判,未来一段时期公司 4×4 战术车产品需求量仍然不容乐观。
近期,公司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新质平台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关键系
统设计制造技术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对接行业领军企业,开展了相关产
业总体规划及能力建设论证工作。后续拟根据论证成熟度及决策进展情况,及时
进行项目变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
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及募集配套资金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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