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委员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应出席委员三名,实际出席委员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经与会委员审议,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刘宝林先生、付荣女士因在公司董事会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时间
即将满六年,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宋成利先生、史
大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对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我们
认为:
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等要求。
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综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并经本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宋
成利先生、史大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