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2.30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按照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485.33 万股的 1.25%。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地区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比例 额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9 人)
郑瑞俊 中国台湾 董事长、总经理 280.00 25.4545% 0.3354%
副总经理、核心技
林文浩 中国台湾 70.00 6.3636% 0.0838%
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
钟玉玄 中国台湾 30.00 2.7273% 0.0359%
术人员
马行天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 30.00 2.7273% 0.0359%
黄振芳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 100.00 9.0909% 0.1198%
奚勰 中国 董事会秘书 50.00 4.5455% 0.0599%
闫柳 中国 财务总监 25.00 2.2727% 0.0299%
许原诚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1.3636% 0.0180%
陈汉宗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1.3636% 0.0180%
二、核心骨干人员(57 人)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31.00 39.1818% 0.5163%
首次授予合计(66 人) 1,046.00 95.0909% 1.2529%
三、预留部分 54.00 4.9091% 0.0647%
合计 1,100.00 100.00% 1.3176%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②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③预留部分已于2024年6月13日完成授予。
④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
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2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2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四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
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
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年四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0-2022 年期间的平均年度营业收入为
业绩比较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相较业绩比较基数的增长率(X),
确定各年度实现业绩所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 公司层面 公司层
公司层面归属 公司层面归
归属期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比例 面归属
比例 60% 属比例 40%
年度 100% 比例 0%
第一个 40%≤X< 35%≤X<
归属期 45% 40%
较基数增长率
第二个 55%≤X< 50%≤X<
归属期 60% 55%
较基数增长率
第三个 75%≤X< 70%≤X<
归属期 80% 75%
较基数增长率
第四个 95%≤X< 90%≤X<
归属期 100% 95%
较基数增长率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下同。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每个年度内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A 100%
B 80%
C 40%
D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
权。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明确意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明确意见。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04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首次授予 2023 年 6 月 16 日 6.58 元/股 1046.00 万股 66
预留授予 2024 年 6 月 13 日 6.58 元/股 54.00 万股 3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
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312.3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65 名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郑
瑞俊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
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的;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6 名激
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个人原因离职,作废处理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以上的任职期限。 制性股票共 5.00 万股,首
次授予仍在职的 65 名激励
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求。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公司 2020-2022 年期间的平均年度营业收入为业绩比较基
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相较业绩比较基数的增长率
(X),确定各年度实现业绩所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3 年,具体考核指标及归属比例
为:
公司 公司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层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归 层面 公司层面 层面
业绩考核 面归属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属 归属 归属比例 归属
目标 比例 计报告(天健审〔2024〕
期 比例 60% 比例
:公司 2023 年营
第 业收入为 1,238,293,041.85
一
业收入相
个 X≥ 40%≤X 35%≤X X< 的平均年度营业收入的增
较业绩比 长率为 57.79%,公司层面
归 45% <45% <40% 35%
较基数增
属 归属比例为 100%。
长率
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
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6 名激
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每个年度内进行一次绩 励对象中,65 名符合任职
效考核,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期限要求,并且 65 名激励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对象 2023 年度个人层面绩
个人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效考核结果均为 A,本期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A 100%
B 80%
C 40%
D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
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12.30 万股。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
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
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归属数量:312.3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83,485.33 万股的
(二)归属人数:65 人。
(三)授予价格(调整后):6.58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数量
获授限制性 第一期可归
占首次授予获
姓名 国籍/地区 职务 股票数量 属数量(万
授的限制性股
(万股) 股)
票数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9 人)
郑瑞俊 中国台湾 董事长、总经理 280.00 84.00 30.00%
林文浩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核心技 70.00 21.00 30.00%
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
钟玉玄 中国台湾 30.00 9.00 30.00%
术人员
马行天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 30.00 9.00 30.00%
黄振芳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 100.00 30.00 30.00%
奚勰 中国 董事会秘书 50.00 15.00 30.00%
闫柳 中国 财务总监 25.00 7.50 30.00%
许原诚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4.50 30.00%
陈汉宗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4.50 30.00%
二、核心骨干人员(56 人)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26.00 127.80 30.00%
合计 1,041.00 312.30 30.00%
四、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66 名,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而触发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异动情况,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本次拟归属的 6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数量为 312.3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
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
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
归属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
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 65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31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