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02 0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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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6,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胡黎强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用于股权激励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6,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800,462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累计已回购金额      5,432.69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4.43 元/股~80.0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
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0.8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完成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
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0.84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3.77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62,939,380 股增加至
市 流 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三十七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司股份 78,80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87,826,470 股的比例为 0.09%,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55.00 元/股(该回购最高价格在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发
生,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93.77 元/股)、最低价为 54.43 元/股(该回购最
低价格在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发生,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00,46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87,826,470 股的比例为
分派实施完成前发生,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 130.84 元/股)、最低价为 54.43
元/股(该回购最低价格在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发生,未超过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上限 93.7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326,856.51 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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