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公告编号:临 2024-063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亚时代中心 180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12.479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刘加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主持,记
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
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5,160,200 99.7591 36,600 0.240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号
(%) (%) (%)
《关于修订<公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胡天任、李悦岩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