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4-05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北京时间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
日上午9:15分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二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13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360,839,701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4,60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
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下修正“交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6,657,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41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77%;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王燕梅律师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