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800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
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莉莉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
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
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
予日为2024年7月1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