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鹏博
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鹏博士进行了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毕,川财证券作为鹏博士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继续对鹏博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现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
回复如下:
八、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2022 年度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超出授权期限操作国债逆回
购账户的情况;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存在募集资金本金及收益未及时归集至募
集资金专户的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收回,期间
产生投资收益 948.19 万元,公司国债逆回购账户仍存留投资收益 20,358.25 元
未及时归集到募集资金专户。就公司 2022 年度存在募集资金本金及收益未及时
归集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
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均未予披露。请公司:(1)逐笔补充披
露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操作国债逆回购账户的情况;(2)逐笔补
充披露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3)
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公司年审会
计师、保荐机构披露 2022 年度、2023 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程
序,前期未予披露公司存在募集资金问题的原因。
回复:
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0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797,507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0,895,900.1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
出具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 008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
司长宽通服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鹏博士电信传
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账户强制划转的情况
(2021)鲁 0306 执 1637 号之二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扣划(2021)沪 0106 执 21238 号之三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2021)鲁 0303 执 5176 号之三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划(2022)川 0116 执 404 号之七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2022)沪 0117 执 1082 号之二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2022)鲁 0303 执 2889 号之六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2022)鲁 0303 执 2889 号之八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2022)鲁 0105 执 3803 号之三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2023)鲁 0213 执 953 号之二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2023)鲁 0215 执 1249 号之六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2023)鲁 0213 执 1614 号之三十六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三)募集资金账户冻结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因诉讼案件被冻结金额合
计 513.09 万元。
综上,公司考虑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有被司法冻结、划扣、强制
执行的风险,因此未将证券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50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4 个月内,单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
过 4 个月内。
二、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披露 2022 年度、2023 年度对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程序,前期未予披露公司存在募集资金问题的原因。
(一)保荐机构 2022 年度、2023 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程
序
针对上述事项,2022 年度、2023 年度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程序:
(二)前期未予披露公司存在募集资金问题的原因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4 个月内,单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4 个月内。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
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资金理财存在问题,保荐机构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并要求公司停止对证券账户资
金进行理财操作,通知公司尽快将募集资金归集到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披露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专户余额 (万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3791820 644.38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长宽通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634116297 5.51
合计 649.89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到期后
国债理财账户期末余额。
冻结,冻结金额 644.38 万元。
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未包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
财产品到期后国债理财账户期末余额。主要是考虑到公司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过
程中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保值增值,未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同时也考虑到公司证
券账户与募集资金专户绑定,证券账户中的资金除转向募集资金专户外,不能划
转至第三方账户。由于存在账户相绑定的情况,相关资金在偿还公司债务时均从
证券账户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后,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偿还。
(本页无正文,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俊尧 李树尧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