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7-01 20:28: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通过公司
内部公告栏发布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
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 10 天,2024
年 6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
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激励对象均为公告
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核
心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顺醋业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