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15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493,4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395%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00.079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8.78 元/股~21.7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000 万元至 1,500 万元的自有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289 元/股(含)。公司将根据回
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回购股
票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93,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395%;回购的最高
价为 21.70 元/股、最低价为 18.7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0,794.00 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