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8,000 万元~12,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142.05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3.06%
累计已回购金额 8,096.1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41 元/股~4.52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07)及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吉
华集团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
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 元/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
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回
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从 2024 年 6 月 25 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人民币 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3 元/股(含)。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8)
。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142.0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3.06%,回购的最高价为 4.52 元/股、最低价为 3.4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096.1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