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关于申请恢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30 19:09:2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4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恢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重机”)于2023年8月
的申请文件,于2023年8月25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
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21
号)。2023年9月11日及2023年11月17日,公司分别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
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3〕653号)及《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的第二轮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28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因为其他公司提供年报审计业务的执业质量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
管局给予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上交所中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审核程序,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收到上交所中止审核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为尽快消除上述影响,公司已重新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并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全力推动本次
发行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相关审
计工作,上述影响已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恢复审核的具体日期
以上交所有关通知为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
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航重机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