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 创业环保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30 18: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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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
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12月1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天津创业环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说明》。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下发的《关于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批复》(津城投企管【2020】360号),天津城投集团同意公司实施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天津
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自查报告》。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1年1月21日,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21年1月21
日为授予日,同意向155名激励对象授予1,217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发
表了核查意见。
工作,并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同意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34.80万份股票
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并同意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34.80万份股
票期权。
权的登记工作。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权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
司总股本1,570,418,08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260,689,402.11元。
  公 司 拟 于 2024 年 7 月 1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年利润
分配方案将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成。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
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
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
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6.58-0.166=6.414元/股;
  预留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6.69-0.166=6.524元/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3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所致,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天津创业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价格调整方法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58 元/
股调整为 6.414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69 元/股调整为 6.524 元/
股。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价格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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