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5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副总经理
吴旭先生,副总经理陈义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鹏先生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前总股本比例 2.6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75,0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比例 0.66%)。
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 0.01%)。
总股本比例 0.0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目前总股本比例 0.0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 0.02%)。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0 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比例 0.0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收到董事长王戈先生,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副总经理吴
旭先生,副总经理陈义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鹏先生提交
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 计划减持股份 计划减持股份
股东 持股数
序号 职位 总股本 数量不超过股 数量不超过公
名称 量
比例 数(股) 司总股本比例
董事、总经
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合计 8,452,562 2.84% 2,111,000 0.71%
注:1、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
项 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247,000 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份,其余人员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计划 。
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人员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
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的要求。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王戈先生、郑大伟先生、吴旭先生、陈义钢先生、郑鹏先生出
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