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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 ST美吉 公告编号:2024-053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 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166,395,48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2369%;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 11 名,代表公司股
份数量 82,29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88%。
股份数量 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08%。
事务所冯泽伟律师和耿佳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
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48,200,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28%;反对 4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0%;反对 4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0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8,200,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28%;反对 48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0%;反对 48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00%;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8,200,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28%;反对 48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0%;反对 48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00%;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8,200,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28%;反对 48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0%;反对 48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00%;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8,198,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8%;反对 48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0%;反对 48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00%;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200,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28%;反对 4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0%;反对 4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0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198,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8%;反对 49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0%;反对 49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0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198,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8%;反对 49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0%;反对 49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0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204,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44%;反对 48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00%;反对 48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0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泽伟律师和耿佳祎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