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李明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李明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9,2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0.0292%)。
李明贵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自2024年7月22日起的三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约0.0073%)。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明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李明贵 559,203 0.0292%
二、拟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份和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
的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减持。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李明贵 不超过 139,800 股 不超过 0.0073%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明贵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明贵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
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上述减持股份计划。
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也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上述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