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 23 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7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86,475.10 万元,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至 2029 年 2 月 12 日。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
经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自 律 监 管 决 定 书 ( [2023]33 号 ) 文 同 意 , 公 司
交易,债券简称“天 23 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029 年 2 月 12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9.69 元/股。
因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 2,173,242,227 股变更为
利为 0.47796 元(含税)。综上,“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9.69 元/股调整
为 69.2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调整“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因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 134,496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小,经计算,“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69.21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104)。
因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数量为 5,801,875 股,本次可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69.21 元/股调整为 69.0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 月
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2)。
因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为差异化分红,虚
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62908 元/股,因此“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
为 68.4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将可能触发“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
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天 23 转
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