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扩建员工宿舍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新
建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施工合同暨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满足员工宿舍及生活需求,支持公司
业务持续发展而产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商业行
为,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
不利影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