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2,220,508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2.897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6,766,846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本的8.39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5,453,662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本的4.5002%。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4,377,199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3.1740%。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议案1.00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02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9417%;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78,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6999%;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0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2.00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02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9417%;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78,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6999%;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0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3.00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944,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9159%;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00,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595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0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899,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9011%;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055,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534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71%。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5.00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929,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9112%;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086,4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5757%;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35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063,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955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20,4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755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7.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609,46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7536%;反
对3,175,70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46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66,15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8.2128%;
反对3,175,70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1.7872%;弃权
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8.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792,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887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49,3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3.2907%;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71%。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9.00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945,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9162%;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01,6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5961%;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577%。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