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码:2024-045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6 月
知》(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在福建省福州市
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F 区 4 号楼第 20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融洁
先生主持。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 90,447,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690%,其中:
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90,447,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690%;
②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如下决议:
提案 1.00《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2.00《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3.00《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4.00《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5.00《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6.00《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7.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9.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9.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9.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10.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1.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447,66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12.00《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提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融洁先生、朱小梅女士、林琛先生、许海峰先
生、柯宏晖先生、张立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 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447,661 股
陈融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447,661 股
朱小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447,661 股
林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447,661 股
许海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447,661 股
柯宏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447,661 股
张立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882,300 股
同意股份数:4,882,300 股
同意股份数:4,882,300 股
同意股份数:4,882,300 股
同意股份数:4,882,300 股
同意股份数:4,882,300 股
提案 13.00《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提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田光炜先生、刘琨先生、李美娟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 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447,661 股
田光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447,661 股
刘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447,661 股
李美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882,300 股
同意股份数:4,882,300 股
同意股份数:4,882,300 股
提案 14.00《公司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提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邓志辉先生、黄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 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447,661 股
邓志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0,447,661 股
黄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882,300 股
同意股份数:4,882,300 股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 2023 年度工作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潘继东、刘佳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