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8 20: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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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06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
定,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公告编
号:2023-006)。
年 1 月 29 日审查债权人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的事宜(公告编号:2023-017)
                                         。
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公告编号:2023-031)。
告编号:2023-034)。
并通过摇号的方式最终确认评估机构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务顾问,最终确定本次财务顾问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备选财务顾
问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前
述两家财务顾问均已签订《财务顾问协议》。
告》(公告编号:2023-036)。
告》(公告编号:2023-063)。
腾晖光伏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2023)
苏 05 破申 3 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子公
司中联光电、腾晖光伏临时管理人。
重整案件信息网分别发布中联光电、腾晖光伏《债权申报公告》。
缆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江苏高级人民法院批复
同意将常州船缆破产重整、预重整一案交苏州中院。常州中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
苏州中院进行审查。
缆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公告编号:2023-104)。
                    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船缆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因常州船缆拟与中利集团协同重整,且中利集团进入
正式重整尚需要时间,故常州船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公告编号:2023-106)。
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向)协议>的公告》、《关于与牵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2023-116),上述投资人已按期缴纳投资保证金。
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
预重整案组织听证会。
泗阳光电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3)。
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56)。公司与临时管理人已直接与其他意向
财务投资人开展磋商,并积极做好财务投资人的配合工作。产业投资人未发生变
化。
公司转入重整程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0)。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四家子公
司宿迁新能源、沛县新能源、泗阳新能源、泗阳光电的重整申请,并同时指定由
中利集团清算组担任上述四家公司的管理人。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3)。公司、公司子公司与债权人常
熟奥杰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自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日起 生效的
债务代偿协议,债权人自愿以其债权 503.48 万元帮助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额
代偿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相关代偿债务不再向公司子公司追偿。
  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申请上市公司重整应当以层层汇报方式分别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无异议函及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受理的批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
处于预重整阶段,江苏省层面相关部门已完成对层报文件的审核,并已将层报文
件呈送至中国证监会审查。公司将继续有序推进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同时密
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
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
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依法配合苏州中院及临时管理
人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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