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28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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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星期四)在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 201 号 1
号楼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
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已于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施士乐、施乐芬、戚程博;
独立董事陈云义、王光昌、余劲国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建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增加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制定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公司增加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增加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连接器生产基地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珠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珠城”)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通过公开竞拍取得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世龙工业区世龙大道
以西、广扬路以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约 20,185.10 平方米,佛山珠城拟
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连接器生产基地,
建设周期为 2 年,具体项目投资总金额以正式项目投资方案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连接
器生产基地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
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 36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中低风
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上述资金最高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更好地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结合长期战略规划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戚程博先生、杨旭迎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与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戚程博先生、杨旭迎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与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候选人、对预留份额(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时)分配方案作出决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
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
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票购买、过户、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整至预留;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
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戚程博先生、杨旭迎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与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15:3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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