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永泰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永泰运
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707 号)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 2,597 万股
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46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9,104.62 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934.44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170.18 万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如下:
截至 2024 年 5 月 原计划达
调整后投资
序 承诺投资总 31 日募集资金累 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总额(万
号 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万 使用状态
元)
元) 日期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 2024 年 4
建设项目 月
“运化工”一站式
月
台项目
月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 2024 年 4
项目 月
收购天津瀚诺威国
收购绍兴长润化工
权
年产 8,000 吨化学
月
储存项目
合计 67,170.18 67,170.18 54,320.99
注:1、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将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永泰”),实施内容为购买化工品罐式集装箱,相关罐式
集装箱的采购计划由香港永泰结合市场价格波动、自身业务需求、行业交易惯例
等因素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目前,尚有部分罐式集装箱因技术参数要求较高及相
关制造工艺复杂等原因,供应商未完全向香港永泰交付,香港永泰正在与供应商
协商有序推进后续罐式集装箱的交付与验收工作,并将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与
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具体箱型的采购数量,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予以延
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4 年 4 月延
长至 2024 年 12 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化
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4 年 4 月延长至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
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已披露,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殷磊刚 邱丽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