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4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
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新增“永泰运(湖北)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永泰运(湖北)”,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作为“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的实施主体,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凯密克”)调整为凯密克、永泰运(湖北),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
宁波调整为宁波、宜昌,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由公司向凯密克增资,凯密克再对
永泰运(湖北)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
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公司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资、实缴出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向孙公
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4 年 4 月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该项目延期
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040.5822 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
的浙江昊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泰化工”)51%股权全部转让给汇隆(厦
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出售昊泰化工 51%股权,有利于
公司优化业务资源、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昊泰化工不再是公司
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
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出售浙江昊泰化工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出售浙江昊泰化工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