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回购方案概述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50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11,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2.80 元/股(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和 2024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
(公告编号:2024-012)、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
《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依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若
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
司总股本为 243,570,700 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284,996 股,以
此测算 2023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24,328,570.40 元(含税)。董事
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新增回购股份
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后,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903,896
股后的 240,666,8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066,680.4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24,066,680.40 元/243,570,700 股*10 股
=0.988077 元(不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988077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2.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 22.70 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22.80 元/股-0.0988077 元/股≈22.70 元/股(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
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