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21 国信 03 债券代码:149535.SZ
债券简称:21 国信 04 债券代码:149536.SZ
债券简称:21 国信 05 债券代码:149557.SZ
债券简称:21 国信 06 债券代码:149558.SZ
债券简称:21 国信 07 债券代码:149544.SZ
债券简称:21 国信 10 债券代码:149673.SZ
债券简称:21 国信 11 债券代码:149674.SZ
债券简称:21 国信 12 债券代码:149709.SZ
债券简称:21 国信 13 债券代码:149710.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01 债券代码:149775.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02 债券代码:149776.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03 债券代码:149807.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04 债券代码:149849.SZ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发行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发行人”
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
“报告期”是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12
第三节 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14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7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20
第六节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1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22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23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4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5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7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
对措施 ····························································································28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9
第十四节 其他情况 ···········································································30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76 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品种一)
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1国信03”、债券代码“149535.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品种二)
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国信04”、债券代码“149536.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品种一)
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1国信05”、债券代码“149557.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品种二)
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国信06”、债券代码“149558.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品种一)
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1国信07”、债券代码“149544.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六)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五期)(品种一)
券(第五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1国信10”、债券代码“149673.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五期)(品种二)
券(第五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国信11”、债券代码“149674.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六期)(品种一)
券(第六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1国信12”、债券代码“149709.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六期)(品种二)
券(第六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国信13”、债券代码“149710.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
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2国信01”、债券代码“149775.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
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2国信02”、债券代码“149776.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2国信03”、债券代码“149807.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券(第三期),债券简称为“22国信04”、债券代码“149849.SZ”。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信证券作为 21 国信 03、21 国信 04、21 国信 05、21 国信 06、21 国信 07、
信 03 和 22 国信 04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期内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
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
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
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
事项,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受
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
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
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
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或者风险应对措施的有
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三、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发行人存续公司债券无增信措施。
四、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
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
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当期募集说
明书披露用途一致。
五、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出具日,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 年度)》,于 2024 年
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
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暨变更信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未发现 21 国信 03、21 国信 04、21 国信 05、21 国信 06、21 国
信 07、21 国信 10、21 国信 11、21 国信 12、21 国信 13、22 国信 01、22 国信
国信 04、21 国信 05、21 国信 06、21 国信 07、21 国信 10、21 国信 11、21 国信
持有人会议事项。
六、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中信证券已督促 21 国信 03、21 国信 04、21 国信 05、21 国信
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一)2023年度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向个人、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自营相关金融产品
的投资与交易业务,主要业务如下: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证券投资顾
问、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行
权融资、资产托管等全价值链财富管理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
务顾问、新三板挂牌推荐等金融服务。
投资与交易业务,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类产品、其他金融产品的
交易和做市业务、私募股权及另类投资业务等。
资产管理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集合、
单一、专项资产管理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等。
(二)2023年度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情况
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
对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吹响了建设金融强国的号角。
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市场枢纽作用进一步提升。
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受资本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呈现明显的波动性和周期性
特征。2023 年末,上证指数收于 2,974.93 点,下跌 3.70%;深证成指收于 9,524.69
点,下跌 13.54%。两市全年成交额 212.2 万亿元,同比减少 5.5%。据中证协统
计,全行业 145 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59.02 亿元,同比增长 2.77%,实现
净利润 1,378.33 亿元,同比减少 3.14%。截至 2023 年末,行业总资产为 11.83 万
亿元,净资产为 2.95 万亿元,净资本为 2.18 万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6.92%、
根据中证协公布的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近年来,公司净资产、净资
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指标排名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行业
领先的市场地位,各项主要业务实现稳健发展。财富管理、投行等传统优势业务
市场地位稳固,投资与交易、资产管理等业务进步明显,业务发展更加均衡,为
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保持境内券商最高的国际信用评
级,并获得央行、证监会、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机构和
权威财经媒体授予的“金牛证券公司”
“数字化转型全能君鼎奖”等近百个奖项。
(三)经营业绩
公司通过总部下设机构以及下属分公司、营业部从事财富管理与机构、投资
银行、投资与交易、资产管理等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国信弘盛、国信期货、国
信资本、国信香港分别开展私募基金管理、期货、另类投资和境外金融服务等业
务。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3.17 亿元,同比上升 9.08%;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27 亿元,同比上升 5.57%。
单位:万元
营业总收入同 营业支出同 营业利润率
业务类别 营业总收入 营业支出 营业利润率
比增减幅度 比增减幅度 比上年增减
财富管理与机构 746,811.14 447,543.46 40.07% -10.03% 1.42% -6.77%
投资银行 141,938.34 117,745.10 17.04% -24.58% -4.40% -17.51%
投资与交易 533,118.37 70,158.27 86.84% 94.09% -9.41% 15.03%
资产管理 53,073.82 26,778.29 49.55% 45.23% 48.33% -1.05%
其他 256,745.18 384,785.54 不适用 -0.54% 20.95% 不适用
合计 1,731,686.85 1,047,010.67 39.54% 9.08% 7.05% 1.1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未发生调整。
二、发行人 2023 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动比例超过
变动比例
序号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30%的,说明
(%)
因
变动比例超过
变动比例
序号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30%的,说明
(%)
因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单位:万元
变动比例
序号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
归属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主要是本期自营业务投资净流出
现金流净额 较去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是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
现金流净额 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净额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76 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 20 亿元,期限为 3
年;品种二发行规模 30 亿元,期限为 5 年。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运
营需要;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包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收益凭证和拆借资金等。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 24 亿元,期限为 3
年;品种二发行规模 33 亿元,期限为 5 年。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运
营需要;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包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收益凭证和拆借资金等。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品种一)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发行规模 27 亿元,期限为 3
年。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偿还公司同业拆借资金。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五期)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 40 亿元,期限为 3
年;品种二发行规模 10 亿元,期限为 5 年。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运
营需要;偿还公司同业拆借资金。
(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六期)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 30 亿元,期限为 3
年;品种二发行规模 20 亿元,期限为 5 年。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运
营需要;偿还公司同业拆借资金。
(六)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 30 亿元,期限为 3 年;
品种二发行规模 10 亿元,期限为 5 年。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发行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
要;偿还公司同业拆借资金。
(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 5 亿元,期限为 3 年。根据募集
说明书约定,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
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偿还公司同业拆借资金。
(八)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规模 21 亿元,期限为 3 年。根据募
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偿还公司同业拆借资金。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1 国信 03、21 国信 04、21 国信 05、21 国信 06、
信 02、22 国信 03 和 22 国信 04 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债券募集资
毕
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经中信证券核查,报告期内,上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发行人 2023 年
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存在募
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发行人不存在应披未披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一、定期披露
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时披露 2023 年中期报告、2023 年年
度报告、付息兑付等相关公告。
二、临时披露
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披露了以下临时公告,受托管理人已出具
相应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序号 披露主体 披露时间 披露内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董
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暨变更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董事会
秘书暨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六节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1 国信 03、21 国信 04、21 国信 05、21 国信 06、21 国信 07、
信 03 和 22 国信 04 均按期足额付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
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21 国信 03、21 国信 04、21 国信 05、21 国信 06、21 国信 07、
信 03 和 22 国信 04 均按期足额付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
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 72.85 68.09
流动比率 1.74 1.82
速动比率 1.74 1.82
EBITDA利息倍数 2.34 2.36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3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为 1.74,较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3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72.85%,较 2022 年
末小幅上升。
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发行人 EBITDA 利息倍
数分别为 2.36、2.34,发行人 EBITDA 利息倍数较为平稳。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
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国信 04 均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
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
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 21 国信 03、21 国信 04、21 国信 05、21 国信 06、21 国
信 07、21 国信 10、21 国信 11、21 国信 12、21 国信 13、22 国信 01、22 国信
人会议。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国信 04 的信用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联合资信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完成了对 21 国信 03、21 国信 04、21 国信 05、
信 01、22 国信 02、22 国信 03 和 22 国信 04 的跟踪评级。根据《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 21 国信 03、21 国信 04、21 国信 05、21 国信 06、21 国
信 07、21 国信 10、21 国信 11、21 国信 12、21 国信 13、22 国信 01、22 国信
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司债
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廖锐锋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其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限届满之日
止;免去谌传立先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等职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7 日
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暨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的公告》。
针对上述事项,中信证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暨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进行说明,上述人员变动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上述人员变动后,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符合法律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人职责。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
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
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节 其他情况
一、发行人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自 2023 年初至 2023 年
年报披露日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10%。
二、发行人被监管部门采取的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及立案调查情况
州兴盛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3 号),公司嵊州兴
盛街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员工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的行为,
营业部对员工客户招揽活动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二是
营业部在与银行合作营销过程中,未能全面防范合规风险,营业部合规管理、廉
洁从业管理不到位。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嵊州兴盛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要求相关分支机构切
实整改。相关分支机构已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梳理完善渠道合作机制,强化合规
培训和检查,进一步提升全员合规展业意识,全力防范相关业务的监管风险,并
已向浙江证监局提交整改工作报告。
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9 号)《关于对谌传立、郭永青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3]20 号),因公司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实收入递
延支付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员薪酬收入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
个别项目内控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内核员工独立性不足,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
洁从业风险,廉洁从业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负责
人分别采取责令改正及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整改情况: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系统部署了整改工作方案,组织
各相关部门按照“整体建机制、逐项抓落实”的原则切实整改,完善加强了薪酬
考核管理、内部问责机制、项目内控跟踪落实、内核员工独立性及廉洁从业管控
等,进一步强化了相关内部管理体系和执行情况,推动投行业务质量提升,并已
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