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决定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39.6875%
股权无偿划转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有;
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均未变更,特发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深
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特发集团转来深圳市国资委下发的《深圳市国资委
关于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39.6875%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通知》(深国资委函
〔2024〕213号),主要内容为: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所持有的特发集团39.6875%
股权无偿划转给深投控持有,上述股权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以中
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划转依据。
二、本次股权划转前后的本公司股权结构图情况
所持38.97%股
权表决权委托
% 40.46%
……%
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深圳特发集团有限
公司38.97%股权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22〕581号),深圳
市国资委已将其持有特发集团38.97%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深
投控行使。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国有产权表决权委
托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本次股权变更后,特发集团控股股东为深投控,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三、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仅是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股权结构的变化,公司控股股东本
次接收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
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特发集团,实
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