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审计机构出具的《前期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以及《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审计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
公司对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
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如果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
广泛性影响,或者该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更正后财务报
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除上述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仅对更正事项执行专项鉴
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如果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应当在临时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并全力推进对更正后财务报表的全面审计工作,由于全
面审计事项所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将延期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更正后财务报表新的审计
报告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