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282,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440%,成交的最高价为 10.70 元/股、最低价为
等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6.78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股份 10,282,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440%,成交的最高价为 10.70
元/股、最低价为 7.77 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96,806,654.84 元(不含
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