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科技”或“公司”)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蓝黛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2 号)核准,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137,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7.9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6,429,998.00 元,扣除与各项发行有关
的费用计人民币 7,749,186.60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78,680,811.40 元。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出具了“重康会综报字(2023)第 52-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05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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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计划总投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4 年 05 月 31 日募
项目名称
号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
项目
车载、工控触控屏盖板
玻璃扩产项目
合计 79,009.16 57,868.08 48,335.55
截至 2024 年 05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
蓝黛科技 份有限公司重庆 31200101040023420 补充流动资金 31.37
璧山支行
重庆蓝黛传 中国银行股份有 新能源汽车高精密
动机械有限 限公司重庆璧山 114481538492 传动齿轮及电机轴 7,814.57
公司 支行 制造项目
深圳市台冠 中国银行股份有
科技有限公 限公司深圳松安 764076590376 0.11
司 支行 车载、工控触控屏盖
重庆宣宇光 中国建设银行股 板玻璃扩产项目
电科技有限 份有限公司重庆 50050118360000003579 2,098.25
公司 璧山支行
合计 9,944.30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为满足客户对高精密齿轮产品的需求,“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及电机
轴制造项目”引进德国设备以保障产品制造工艺精度、质量稳定性及加工效率。
进口设备采购周期较长,部分设备受国际形势影响,货运需绕道和转港,运输时
间延长,设备供应商无法按约定期限交货,造成项目无法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根据前述项目建设情况,公司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及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及电机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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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0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5 年 06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所涉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基于
审慎原则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加强
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及监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董事会同意在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
“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及电机轴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
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募
投项目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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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爽 李 凯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