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6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
项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
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累计
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其中部
分案件于近日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已披露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立案时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间 (万元)
仙游县元生 深圳市天 破产债
收到二审判决书,维持
原判(即原告败诉)。
限公司 有限公司 纠纷
收到二审判决书: 被
上诉人深圳市嘉兴精
密五金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深圳市嘉 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
惠州春兴精 兴精密五 租赁合 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
工有限公司 金有限公 同纠纷 司 支 付 租 金
司、钟国超 2777080.75 元 及 逾 期
付款利息;被上诉人钟
国超对被上诉人深圳
市嘉兴精密五金有限
公司的上述欠付租金
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注: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子公司。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部分案件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结果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已结案件金额较小,对公司现金流不产生
重大影响。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并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