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七月
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
会议手续(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
参会。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
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
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
公司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并由公司统一安排。股
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
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
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 现场会议:2024年7月1日(星期一)14:0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贤路500号公司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2024年6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为出
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四、主持人:董事长荣俊林
五、会议议程安排
序 号 事项 报告人
份总数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5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及《上海
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于2024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5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及《上海
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于2024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5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及《上海
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于2024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5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及《上海
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于2024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茗嘉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提
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满足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不收取利息。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荣俊林先生、荣青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5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控股
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0)。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