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8 17: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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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2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 8 名。本次会议由李元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晶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李元鹏先生的辞职申请,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晶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长、承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名董事赞成,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0 名董事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
券报》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倪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倪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担任战略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8 名董事赞成,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0 名董事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李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担任战略委员
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8 名董事赞成,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0 名董事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周一)14: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8 名董事赞成,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0 名董事回避。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王晶、倪磊、李伟先生简历
  王晶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同济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2000 年 8 月至 2005 年 8 月,在上海市华谊集团下属上海焦化有限公
司任成本经理、高级成本分析师;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在上海赛科石油
化工有限公司任财务业绩分析主管、高级预算/业绩分析师;2010 年 8 月至 2017
年 8 月,在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物流事业总部绩效管理部总经理、
战略管理部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发展部部长;
年 8 月至今,任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德瑞智能制造产
业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王晶先生在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系公
司控股股东,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刘锋先生),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倪磊先生: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限公司就职,历任轧钢厂生产技术科/技术中心技术研发科技术员,技术质量部
技术研发科副科长、科长,生产技术部部长助理、副部长,轧钢厂厂长;2021 年
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平台负责人;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精益
实践学院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倪磊先生在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系公
司控股股东,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刘锋先生),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李伟先生: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事财务相关工作;2012 年 3 月至 2017 年 5 月,历任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会计中心成本科科长助理、副科长;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山东莱钢
永锋钢铁有限公司会计中心成本科科长、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中心成本经理;
任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李伟先生在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系公
司控股股东,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刘锋先生),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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