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前,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 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经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
形:
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经查,杉杉股份控
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存在通过采购预付款、工程预付
款等方式占用杉杉股份资金情形,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4 月累计占用 17.88 亿
元,其中 2022 年 1-6 月资金占用发生额 8.3 亿元,余额为 0;2022 年全年发生
额 8.3 亿元,余额为 0;2023 年 1-6 月发生额 4.5 亿元,余额为 1.71 亿元;2023
年全年发生额 8.08 亿元,余额为 0.8 亿元;2024 年 1-4 月发生额 1.5 亿元,余
额为 0。上述 2022 年资金占用利息、2023 年、2024 年占用款项及其占用利息,
杉杉控股已于 2023 年年报出具前全部归还。杉杉股份未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杉杉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五条第二项、第四项、
《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
告〔2021〕15 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监会公告〔2021〕16 号)第三十
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相关责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一是杉杉股份 2023
年 1 月 3 日支付给关联方宁波化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5 亿元作为购房预付款、
股份未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也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二是杉杉股份 2024 年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杉杉股份未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也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
露。
杉杉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相关责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针对前述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
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杉杉股份及公司董事长郑驹、董事、副总经理李凤
凤、财务总监李克勤、董事会秘书陈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
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保证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
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依照规定尽
快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同时,亦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
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