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七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002 人,授予
的股票期权总数为 20,004 万份,授权日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行权价格为 22.24
元/份。上述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
派工作,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16.25 元/份,调整后的期权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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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向 27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1,078 万份,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行权价格为 14.11 元/股。剩余
权已自动失效。上述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已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 2023 年第十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注销 19,292,754 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002 名调整为 1,915 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 240,759,246 份。上述 19,292,754 份股票期权已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经成就,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1,684 名,可行权数量 73,292,076 份,实际可行权
期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3 日。
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董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分派完成日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05 元/份、授予的预留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 13.91 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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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
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部分股票期权
予以注销,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90,562,650 份。
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2,188 名调整
为 2,126 名,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1,862 名,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 264 名。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由及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发布《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司以 2024 年 7 月 3 日为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并以该日
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含税)。
根据《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年 7 月 4 日(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完成日)以后的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派息事项对
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如下:
(1)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0-V=16.25-0.2=16.05 元/份;
(2)调整后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0-V=14.11-0.2=13.91 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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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特变电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
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特变
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
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法》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附件
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权价格的意见;
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