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
华智能”或“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延华”
)的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
畅通,东方延华此前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贷
款方”
)申请 1,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以下简称“原贷款”
),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原贷款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到期并还清,东方延华向贷款方
申请续贷并增加贷款额度至 1,5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公司对此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6 月 6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东方
延华提供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实际办理中在额度范围内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
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6 月 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合同能
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的股份、上海睿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8%的股份。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审计)
: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20,568.93 19,906.59
负债总额 9,159.43 8,473.6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119.75 4,113.63
流动负债总额 9,147.18 8,467.52
所有者权益 11,409.50 11,432.94
营业收入 8,131.49 1,683.69
利润总额 500.57 21.07
净利润 526.13 23.45
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拟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整)以及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
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
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贷款方的债权也包括在
上述担保范围中。
止。
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
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贷款方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三年内要求公司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
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公司就担保范
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
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公司就
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6 年 06 月 26 日,具体业务的期限以具体业务合
同为准。
保证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东方延华
提供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东方延华提
供担保的金额为 3,098.00 万元,对东方延华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
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下同)为 3,024.50 万元,此次对东方
延华 1,50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后,公司对东方延华的担保金额
为 4,598.00 万元,公司对东方延华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3,402.00 万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
的金额为 11,298.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25.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
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0,246.5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22.80%。以上数据包含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
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
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东方延华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六、其他
东方延华的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主要原
因为其他参股股东比例较低(合计不超过 10%)且未参与东方延华的
经营活动,因此未提供相应担保。东方延华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
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东方延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
对其具备一定的控制能力,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