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4-临 026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 96 号白银有色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9.89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独立董事尉克俭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刘文清和赵明宝律师通过网
络参会的方式出席会议并作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5人,公司独立董事尉克俭 、杨鼎新通过现场方式
出席会议;公司独立董事王玉梅、孙积禄、满莉通过视频方式出席现场会议;公
司董事王普公、乔梁、李志磊、彭宁、许齐、王萌、王樯忠、马晓平,独立董事
刘力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公司在任监事 8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杜明、武威、王磊、姚思斯、王立
勇、张喜红、包玺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空缺,由董事长王普公暂代董秘职责,因工作原因委托证券事务
代表徐学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175,111,882 99.9921 304,000 0.0058 103,600 0.002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175,111,882 99.9921 304,000 0.0058 103,600 0.002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175,111,882 99.9921 304,000 0.0058 103,600 0.002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175,111,882 99.9921 304,000 0.0058 103,600 0.002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175,171,982 99.9932 304,000 0.0058 43,500 0.001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175,171,982 99.9932 304,000 0.0058 43,500 0.001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175,171,982 99.9932 347,500 0.0068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175,171,982 99.9932 347,500 0.0068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175,111,882 99.9921 304,000 0.0058 103,600 0.002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分配的提案 9,676 70 00 0
薪酬的提案 9,676 70 00
薪酬的提案 9,676 70 00
告及其摘要 9,576 79 00 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刘文清、赵明宝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
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