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8 01: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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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4-039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6:00 以现场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以书面的方式
向全体监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
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梅玲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
事会秘书龙小燕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进
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
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
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助于公
                                  监事会决议公告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
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
具有约束效果,有利于实现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形成良好的价值分
配体系,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监事会决议公告
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情形。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完成了 2023 年度权益分
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
(含税)。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予以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20.80 元/股调整为 20.40 元/
股。本次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27 日
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3 名激励对象 9.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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