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凌云
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2年8月4日全额
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1,350,0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0,350,000股,首
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463,500,000股,不考虑转融通业务的影响,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380,193,793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2.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通。
发行部分限售的97,172,174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限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2,735,97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903%,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含超额配售选择权行权)后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为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
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
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
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735,97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8 日(因解除限售日期 2024 年 7
月 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股)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
司
合计 2,735,978 0.5903% 2,735,978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2,735,978 -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
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凌
云光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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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锋 李剑平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