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 651 弄 88 号 4 号楼 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9.361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
理人员及鉴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984,245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984,245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984,245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984,245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984,245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984,245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3,162,824 99.9884 14,200 0.011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984,245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984,245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984,245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869,127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984,245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7,984,245 99.9915 14,200 0.008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
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
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
股份的预案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数以上通过。
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东杨小康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季方苏律师、王梦莹律师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