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5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部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3,790,6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6.80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340.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30.60 万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209.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02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利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次注销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
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
物城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武汉逸飞激 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支 70200078801200000909 存续
光股份有限 行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关东工业园支行
中信银行武汉青年路支行 8111501012601107629 存续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光谷高科技支行
交通银行武汉汉西支行 421421081012003264366 存续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
武汉逸飞科 谷支行
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行生物城支行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
武汉逸飞科 谷支行
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行生物城支行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
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逸飞激光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
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已将本次需要注销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的余额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 2 个募集资金专户不
再使用。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 2 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
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