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编号:2024-021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现场
会议方式在杭州市环城北路 208 号坤和中心 37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
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由徐海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
上述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选
聘工作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第一中标人。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2024 年度公司预计的年度审计服务费约为 90 万元(含
税),主要包括财务审计费 78 万元、内控审计费 12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