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获得核准批复项目的投资估算金额已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
准,后续正式投资建设前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项目的有关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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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富乔”)于日前取得了大
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系统扩容及设备更新项目核准的批复》
(同审管投资发〔2024〕115 号)、
《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三期扩容项目核准的批复》(同
审管投资发〔2024〕114 号),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大同富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扩容及设备更新项目核准批复主要内
容
及设备更新项目(公司注:已获批办理入库国家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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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配置 1*15MW 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扩容工程建成后对一期项目
两台日处理 500 吨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进行设备更新。
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
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大同富乔污泥干化三期扩容项目核准批复主要内容
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置项目,配置储存、输送、干化系统及相关附属设施。
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
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置条件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后续正式投资建设前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经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项目的有关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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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以及充分利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及相关
政策而作出(已获批办理入库国家重点项目),项目实施投产后将有助于优化大
同市环境、提升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产能、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大同富乔的垃圾
处理设计产能将可由目前的 1,700 吨/日增至 2,400 吨/日、污泥处理能力达到 600
吨/日,进一步强化和夯实公司的主营业务基础,更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
展。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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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扩容及设备
更新项目核准的批复》(同审管投资发〔2024〕115 号);
《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三期扩容项目核准的批复》
(同审管投资发〔2024〕114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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