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26 2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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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
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致。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24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2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戴勇斌       詹燕云
 咨询电话:0579-8687 8687   传真电话:0579-8687 221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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