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00000 元(含税;其中,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0.360000 元,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先按每 10 股派现金 0.400000 元,待投资者减持股票时,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 1】)。
【注 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