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4-043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6.78 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6.48 元/股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 年 7 月 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
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78 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
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29)》(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3.00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总股本数 229,476,223 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8,842,866.90 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44)》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现金分红、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7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48 元
/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7 月 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生效。具体计
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
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
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78-0.3)+0]÷(1+0)=16.48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不
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具体以
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