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
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254,28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47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1,448,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
份 12,841,1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2,841,10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
表股份 12,841,1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23%。
议,出席、列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31,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26%;
反对 7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0%;弃权
份总数的 0.24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31,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6090%;弃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4%。
表决结果:通过。
权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1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
%;反对 7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弃
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31,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6090%;弃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4%。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